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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中常见文言虚词用法——之

来源:学大教育     时间:2018-11-08 10:23:37


文言文阅读是高中生的一大难题,其实,正确的熟记18个文言虚词,文言文阅读就会劣势变优势。今天学大教育网为大家带来一篇《高中常见文言虚词用法——之》,请大家认真阅读。

18.之

1、用作代词,又分几种情况:

(一) 可以代人、代物、代事。代人多是第三人称。译为“他(他们)”“它(它们)”。作宾语或兼语,不作主语。如:作《师说》以贻之。(《师说》,代人,作宾语)揉使之然也。(《劝学》,代物,作兼语)人非生而知之者。(《师说》,代事理,作宾语)

(二) 指示代词,表近指。可译为“这”,通常作复指性定语。如:之二虫又何知?(《逍遥游》)

2、用作助词,也分几种情况:

(一) 结构助词,定语或补语的标志。用在定语和中心语(名词)之间,或用在中心语(动词、形容词)和补语之间,可译为“的”或“得”,有的可不译。如:一人之心,千万人之心也。(《阿房宫赋》)

(二) 结构助词,宾语前置的标志。用在被提前的宾语之后,动词谓语或介词之前,译时应省去。如:
句读之不知,惑之不解。(《师说》)

(三) 结构助词。当主谓短语在句中作为主语、宾语或一个分句时,“之”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,起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,可不译。译时也可省去。如:师道之不传也久矣!(《师说》)

(四) 音节助词。用在形容词、副词或某些动词的末尾,或用在三个字之间,使之凑成四个字,只起调整音节的作用,无义,译时应省去。如:填然鼓之,兵刃既接,弃甲曳兵而走。(《寡人之于国也》)

《高中常见文言虚词用法——之》这篇文章学大教育网已经为大家分享过了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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